赴德学习的主要内容与感受

时间:2015年12月07日 信息来源:泗阳中专 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摘要】德国的职业教育体制以及“双元制”教育模式和特点,可以和我国的职业教育实际情况相结合,进而探究我们的中职教育模式,对于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发展职业教育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和指导作用。
   【关键字】职业教育 双元制 特点 教育质量
    2013年9月28日至11月8日,我参加了江苏省教育厅组织的中职师资培训项目赴德国进行为期六周的培训,顺利地完成了培训任务。兹将赴德学习的主要内容与感受写在下面,希望对改进与提升我们的中教育或有裨益。
    一、赴德学习的主要内容
    1、德国职业教育的概况
    德国教育的基本结构。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是德国教育的四个支柱。按照宪法规定,各联邦州享有文化主权。也就是说,各种类型的学校教育都属于州文教部的管理权限。基础教育包括学前教育、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高等教育一般由国家兴办,是州一级的国家设施。高校及中等职业教育在联邦基本法规定的范围内自己管理学校,州政府及文教部对高等学校行使监督权。德国的继续教育复杂多样,政府、社会、团体和个人竞相参与,继续教育在德国真正成为了全社会积极参与的终生教育。
    2、“双元制”职业教育是德国职业教育的核心。
    所谓“双元制”职业教育,是指学生在企业接受实践技能培训和在学校接受理论培养相结合的职业教育形式。它不同于学校制形式,可以称为部分学校制职业教育形式。接受双元制培训的学生,一般必须具备主体中学或实科中学(相当于我国的初中)毕业证书,之后,自己或通过劳动局的职业介绍中心选择一家企业,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同企业签订培训合同,得到一个培训位置,然后再到相关的职业学校登记取得理论学习资格。这样他就成为一个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下的学生。他具备双重身份:在学校是学生,在企业是学徒工;他有两个学习受训地点:培训企业和职业学校。这种教育模式有法律依据,规范德国职业教育基本的法律有三个,即《联邦职业教育法》、《联邦职业教育促进法》和《手工业条例》。此外还有《青年劳动保护法》、《企业基本法》、《实训教师资格条例》以及各州的职业教育法和学校法等。这些法律、法规规范和约束着具体的职业教育行为。经费来源有保障,按照职业教育法及其它法律的规定,职业教育经费主要由联邦、州政府及企业分别承担。职业学校的经费,由地方和州政府共同负担。通常是州政府负担教职工的工资和养老金等人事费用,地方政府负担校舍及设备的建筑与维修费用和管理人员的工资等人事费用。企业的职业教育经费完全由企业自己负担。企业除了负担培训设施、器材等费用外,还必须支付学徒工在整个培训期间的津贴和实训教师的工资等。“双元制”职业教育教学内容和考核办法科学。“双元制”职业教育的教学内容按照企业和学校的不同特点既有分工又有合作。企业的培训按照联邦教科部和有关专业部共同颁布的培训条例进行。德国经济部公布了国家承认的培训职业有93个职业大类的371个职业。各专业部分别制定相关职业类别的培训条例,包括教育内容、时间安排以及考核办法等,并会同联邦教科部共同颁布实施。各培训企业根据培训条例和本企业的特点制定具体的培训计划并付诸实施。职业学校的教学内容由各州文教部制定。它的任务是在服从企业培训要求的前提下实施普通和专业教育,深化企业培训中的专业理论。“双元制”职业教育的考核、成绩认定及证书发放由各行业会负责。考核分为中间考核和结业考核两种,从考核内容上分为书面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两种。通过考核的学徒工可以得到国家承认的岗位资格证书,成为该工位上的合格技工。
    3、通过学习,“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的特点我总结如下:
    ①针对性强
    求职者对职业的需求,也就是通过学习获得生存所需要的保障。企业的目的也很明确,就是要培养本企业所需求的人才。“双元制”职业教育为企业培养了大批的高素质的劳动者,使德国的企业生产出高质量的产品,在国际上具有很强的竞争力。
    ②企业参与度高
   大企业多数拥有自己的培训基地和人员。没有能力单独按照培训章程提供全面和多样化的职业培训的中小企业,也能通过跨企业的培训和学校工厂的补充训练或者委托其他企业代为培训等方法参与职业教育。学生一毕业就可以投入到生产第一线工作,为企业减少了一大笔培训费用。
    ③考核办法科学
   考试考核是检验职业教育质量的手段,只有客观规范才能使考试结果令人信服,也才能促进职业教育质量的不断提高。德国“双元制”模式在世界上享有盛誉,主要是因为其培训质量高,而这一高质量的培训又是以客观、公正、规范的考试考核体系为保障的。为了确保考试的客观性不受培训机构影响的独立性,“双元制”职业教育考试由与培训无直接关系的行业协会承担。行业协会专门设有考试委员会,该委员会由雇主联合会、工会及职业学校二方代表所组成,其中,雇主和工会代表人数相同并且至少有一名职业学校的教师。由于考试由行业协会组织实施,这就有利于考试按照《职业培训条例》的考试要求进行,而不是根据哪一个培训机构(企业或职业学校)中所传授的具体内容,从而更客观地评价职业教育的培训质量。“双元制”模式考试强调统一规范性,同一职业或不同职业的相同科目的考试在同一时间举行,并按照统一标准评分。由于“双元制”职业教育考试的客观与公正,因此“双元制”职业教育的结业证书不仅在全德得到承认,而且在欧盟的一些国家也得到承认。这让我们感受到德国双元制模式的“权威性”及其在世界职教界所享有的声誉。
   ④师资队伍素质高
   德国对职业教育的师资队伍有一套比较严格的制度。职教师资大都具有良好的品质、广博的知识、精湛的技能、快捷的效率。德国职业学校理论课教师最低学历为大学本科(有的学校教师中有博士学位的占50%),至少有两年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经验,经过两次国家考试合格,到学校任教还需两年试用期;每周在课堂授课不少于24节,知识更新时间不少于4小时;两年试用合格后,政府终身雇用,享受公务员待遇。德国教师的工资比一般行业更高。
    二、对职业教育教学的思考和建议
    ①着力提高教师的专业理论知识、建立专业知识更新机制 教师作为教学活动的组织和实施者,其专业理论知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教学效果。所以教师首先要掌握相关的专业知识,具备运用教育学的知识将相关的知识融入教学的能力,不断的跟踪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从而对自己的教学内容作出调整和补充,进而也丰富了我们的课堂。作为学校,应建立长效的教师知识更新机制,在内容方面,主要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新职业、新岗位中所产生的技术、技能的需求。在组织形式上,一是可以采取短期和长期、脱产和在职、物理和虚拟(课堂教学、企业考察、远程教学、网络教学)等手段进行教师的培训。
    ②建立教师定期参加企业训练与职业实践的机制 随着职业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传统的教学方法在职业教育中越来越显得苍白无力。在职业教育中以行动为导向,用任务驱动法教学是当前职业教育的一大特色。通过建立教师定期参加企业训练与职业实践机制,确保教师职业工作过程的水平的提高。内容上,以就行业和地区的经济结构调整对企业的发展、技能人才的要求等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组织上,以采用“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方式,即在大型企业和发展较好的中小型企业建立教师培训基地,组织教师定期到企业实习和把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干部请到学校授课、讲座、聘为兼职教师等,切实加强与企业的合作。
    ③创建并强化教学相长机制、理论与实践相互促进与转化机制
    ④课堂教学探索采用新的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技能
    此次培训感受最大的还是德国教师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教学方法的多样性以及驾驭课堂的能力。德国教师上课并不是“单打独斗”,上课前大家在一起讨论,试讲,各自提出看法,然后再去和学生交流。一个项目的教学可以涉及多学科教师,分工合作,上课自然接近学生实际,学生学习积极性和参与性得到充分释放,课堂气氛活跃。教学方法上,有项目教学法、角色扮演法、案例教学法、任务驱动法、引导文教学法等等,针对不同的课程采用不同的教学方法,课堂效率大为提高。同时可以针对我们的教育对象和学生实际开发新的课程,来满足教学需要。
    通过培训,我们从更新教学理念、改进教学方法、创新教学手段这几个方面着手,关注我们的教育对象,利用我校现有的师资、设备,多想办法,发挥创新意识。我们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将会大幅提高,学校的办学声誉将会逐步提升,职业教育一定拥有辉煌灿烂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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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泗阳中专刘义 录入siyzz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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