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市级社区教育中心建设标准和条件

时间:2016年05月09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乡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是指在社区教育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以成人教育中心校为依托,整合基层党校、人口学校、文化体育等教育力量于一体,统筹规划、指导协调本区域社区教育培训工作,具有社区教育组织管理职能和承担社区教育培训任务的社区教育机构。

市级乡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市级以上社区教育实验区或省重点乡镇成人教育中心校。

(二)成立由党委、政府领导挂帅,教育、人事、劳动、民政、宣传等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参与的社区教育委员会,常设管理机构设在社区教育中心,办公室主任由乡镇(街道)分管领导或社区教育中心主任担任。建立了完善的社区教育管理网络。

(三)有相对独立的教育场所,建筑面积2000-2500平方米以上。学习点相对稳定,社区教育中心专用教室不少于4个。

(四)建有计算机教室,计算机不少于25台。

(五)建有社区图书馆、阅览室,图书不少于7000册(建有电子图书馆和阅览室的教育中心,图书不少于4000册)。

(六)建有社区教育信息服务网站,基本形成社区教育信息传输网络,并开设远程社区教育培训网络课程。

(七)基本实现社区内各级各类教育资源的综合利用。

(八)社区内有70%以上的社区居委会建立社区教育站(或市民学校、村民学校)。

(九)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教育活动的参与率不低于25%。

 

上一篇:洋河新区社区教育中心开展形式多样的全民阅读活动
下一篇::没有了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我有话说

 以下是对 [宿迁市市级社区教育中心建设标准和条件] 的评论,总共:0条评论

新文章

荐文章

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