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做研究的价值取向

时间:2014年03月18日 信息来源:泗洪中专 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听彭钢研究员《教师研究与教师发展》专题报告会有感

近日,我有幸聆听了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彭钢研究员作的《教师研究与教师发展》专题报告,他主要从教师为什么要做研究、教师应做什么样的研究、教师做研究的三项修炼三个方面加以阐述,听后感想颇多。

教学和研究作为教师劳动的两个方面,是对立统一的,既各有特点,又相互依存、相互促进。教学离不开教育科研的指导,研究也离不开教学实践,只有两者的辩证运动才能推动教师研究乃至教师的专业发展。因此,“以教促研”“以研促教”,让教学和研究相互促进,即“教研相长”是教师研究应然的价值取向。

教学之于研究,不仅提供了研究的对象、课题和资源,还提供了研究的动力、思路、途径,甚至教学本身也可成为研究。教师研究不像学者的理论研究,我们从事研究是为了解决自己在教育教学实践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我们的研究不是在实验室和书房里进行,而是密切结合自己的教学实践,在自己的日常教学生活和教育世界中进行。教师研究的最大特点是其研究紧贴教学实践,不仅其研究的课题和素材来自教学实践,其研究目的也是为了教学实践,甚至一些研究的方法和途径也出自教学实践。这既说明了研究对教学的依赖,也充分说明教学对研究的促进作用。在此意义上讲,教师的教学和研究是合二为一的,教师研究是一种“行动研究”。所以,教师从事研究,必须高度重视和充分利用教学对研究的促进作用,否则就会走弯路、做无用功。

我们应强调的是,以教学促进研究,是强调教学实践在教师研究中的独特作用,并不是仅仅把教学作为研究的手段。教学不是不可以成为研究的手段,但我们要反对那种单纯把教学视为研究的手段,且有必要重新审视那种为了展示教学技巧的“借班上课”和“重复课”等现象。这些所谓的“研究课”看似具有“研究价值”,但对于上课的教师尤其是学生来说,上课不是其生命的展示和发展,而是研究的工具和手段。因此,用生命教育的理念来看,这样的课是一种“表演课”,是对生命意义的遮蔽,没有教育价值。既然如此,教学之于研究,到底是手段还是目的?手段性价值和目的性价值是相对的。对于教学来说,研究是手段,研究是为了服务于教学;而对于学生的生命成长,教学则又可以是手段。所以,在教师研究中,教学可以是但不仅仅是研究的手段,这时的教学应着眼于教师专业发展和师生生命意义的挖掘,而不能进行单纯的“为了研究的教学”。

研究对教学的促进作用有两个层面的意思:一是“形而下”的,即对教学的诊断、矫正和促进;二是“形而上”的,即通过对教学的研究提升教学生活的意义,实现教师的幸福。其“形而下”的作用,是许多教师进行研究的最初的、基本的动机和目的。这反映了教师研究的功利性,若没有这种对教学的矫正和促进,教师研究就失去了最基本的价值。从哲学角度看,这种功利性价值是基本的、必要的;同时仍是低层次的,教师研究不可在此层面上裹足不前,还要超越之并追求更高层面的价值。一个不能胜任教学的教师无疑是没有幸福感可言的,教师“只有当个体在合规律性的活动之中实现了自己的目的时,才会有幸福状态和幸福感”。那种从事“去研究化”教学的教师只是在黑暗中摸索,即便其经验丰富,也只是感性的积累而没有理性的升华,只是实践的叠加而缺少理论思维的冶炼。教师只有通过研究,在教育科学的指导下,才有可能使自己的教学逐渐趋向、达到合目的性和合规律性的统一,才有幸福可言。教学的进步、能力的提高以及一些研究成果的取得,使得教师从研究中体会到一种职业的成就感与幸福感。正如苏霍姆林斯基所说: “如果你想让教师的劳动能够给教师一些乐趣,使天天上课不致变成一种单调乏味的义务,那么,就应当引导每一位教师走上从事一些研究的这条幸福的道路上来。”此时,研究之于教师就具有了“形而上”的价值:实现教师的幸福。因此,教师从事研究,不失为医治现实中弥漫的教师职业倦怠症的良方。教师从事研究,对教学生活具有“拨冗”“沉淀”以及“冶炼”的意味,能够让教师从再普通不过的日常教学生活中,发现和提炼职业的价值与生命的幸福,使“祛魅”的生活“返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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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泗洪中专 张新祝 录入sihzz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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