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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阳中专组织签订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承诺书
日前,为了贯彻落实泗阳县教育局关于坚决杜绝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有关规定,泗阳中专组织全体教职员工签订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承诺书,以进一步强化教职工师德教育,规范教职工行为。
承诺书要求每位教职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规定,承诺在教师工作中尊重、理解学生,宽容、接纳学生。合理调控自己的急躁情绪,坚决杜绝体罚与变相体罚。
通过签订承诺书,教职工再一次受到了教育。他们纷纷表示,永远以一颗充满爱的心去从事教师工作,会全身心投入地爱学生,爱教育,与学生产生心灵的碰撞,才能超越人的自然属性,达到完美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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