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中专与县人民检察院共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

时间:2014年03月20日 信息来源:泗阳中专 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3月19日下午,泗阳中专与泗阳县人民检察院隆重举行“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揭牌仪式。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公诉科科长林红霞同志,以及县检察院未成年检察室的检察官们,泗阳中专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刘波同志,以及学生处、中专部、高职部师生代表400人参加了揭牌仪式。揭牌仪式由副校长石雨同志主持。

    

揭牌仪式上,泗阳中专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刘波同志在讲话中就学校如何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讲了三点要求:一是加强领导,统一认识。将进一步强化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建设,健全校园法制教育网络,不断提高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实效。二是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将针对学生心理、生理特点开展活动。将通过开展法制故事演讲比赛、举办法制讲座、召开主题班会、组织应急疏散演练等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活动,使活动开展有声有色。将努力提高教师法律素质,加大依法治校力度。进一步做好对教师的法制教育工作,加大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力度,提高学校规范化、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开展警校共建活动,协助整治校园周边的网吧、游戏机室等娱乐场所和违法经营的商业摊点,净化校园周边环境,让学生在良好的法治环境中健康成长。三是采取措施,落实责任。将把法制教育纳入学校的教学计划,明确学校的责任,充分法制教育副校长作用,同时,要注意发现和培养典型,做好先进典型的宣传推广工作,营造良好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氛围。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公诉科科长林红霞同志在讲话中表示,检察院将以以本次活动为契机,努力发挥基地的辐射示范作用,不断拓宽法制教育基地教育对象的覆盖面,加强专职教师的培训和培养,进一步开发适应不同层面受教育对象的法制课程,努力发挥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应有的作用,担负起传播法律知识、培育法治精神、弘扬法治文化的重任,为建设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揭牌仪式上,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公诉科科长林红霞和泗阳中专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刘波同志共同为“泗阳县人民检察院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揭牌;泗阳中专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刘波同志还向县人民检察院陈伏军同志颁发了法制副校长聘书。

   

泗阳县人民检察院与泗阳中专共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为旨在进一步加强学生的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引导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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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泗阳中专徐胜金 录入siyzz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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