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校荣获市级文明单位称号

时间:2013年04月12日 信息来源:宿迁卫校 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近日,宿迁市卫校被市文明委授予“2011—2012年度市级文明单位”光荣称号。
    一直以来,学校高度重视文明创建工作,将精神文明建设作为学校事业发展的重要支持;积极凝练学校精神,使“弘德弘医、笃知笃行”的校训成为学校的育人理念与师生共识;注重载体建设,构筑起融职业道德教育、医学伦理教育等为一体的载体系统;开展和谐校园建设,促进师生积极投入工作学习;致力于校园环境绿化和提升改造,使精神文明建设有投入、有项目、有结果;积极拓展途径、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明创建活动,参加省市及国家各项活动,喜报连连;以文化建设促进文明创建,使文明创建有所依托。
    市卫校将以获得“文明单位”光荣称号为契机,紧抓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不放松,实行党政协同、齐抓共管,以师生共建文明校园、爱校荣校为有力支撑,为加快学校又好又快发展,为全市医卫大发展大繁荣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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