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中专学习宿迁文明20条

时间:2015年08月30日 信息来源:泗洪中专 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为了更好的提升泗洪中专广大师生的文明素养,引领城市文明风尚,在泗洪县委、县政府的号召和县教育局的安排下,泗洪中专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宿迁文明20条活动。

《宿迁文明20条》是全体市民的文明行为准则。作为文明宣传的规范性条文,《宿迁文明20条》摆脱了“高大上”的老套路,给人感觉一点儿不虚假,条条都是实招。比如:出入电梯间先下后上、公共场所不喧哗、公共场所不吸烟、带儿童外出不随地便溺、不随地吐痰等一些规定,找准了不文明行为的“痛点”,特别具有现实意义。

新学期开学在即,泗洪中专一方面利用教干会议、教职工会议开展集中宣讲学习,一方面利用学校微信平台推送学习内容。学校还将《宿迁文明20条》的学习和新生军训结合起来,并在校园橱窗张贴宣传海报,形成了多方位、全面推开的学习格局,学习氛围浓厚。

通过学习《宿迁文明20条》,广大师生的文明意识与素养得到了提升,大家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将更加注重文明礼节,争做文明市民。

(泗洪中专  戚加上)

附:《宿迁文明20条》

1.有序排队不插队。
2
.乘坐扶手电梯靠右站。
3
.不剩菜、不剩饭。
4
.吃饭不“吧唧嘴”。
5.不过分劝酒。

6
.不说脏话。
7
.接听尊长者电话应待对方先挂机。
8
.轻声关门。
9
.不随地吐痰。
10
.公共场所不吸烟。
11
.咳嗽、打喷嚏时用手遮挡。
12
.公共场所不抠鼻子。

13.带儿童外出不随地便溺。
14
.公共场合不穿拖鞋和睡衣。
15
.遛狗要牵绳,及时清理宠物粪便。
16
.不乱扔垃圾。
17
.不乱涂乱画。
18
.公共场所不喧哗。
19
.出入电梯间先下后上。
20
.公交车上主动给有需要的人让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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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戚加上 录入sihzz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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