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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经贸高职纪委:探索“月度清单”制度有效推动党委主体责任落实
宿迁经贸高职纪委积极探索“月度清单”制度,有效推进了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
一是目标分解到月。将党委主体责任和领导个人主体责任年度目标清晰化、精细化、具体化,按照时间节点分解到每一月。“清晰化”,指目标清清楚楚;“精细化”,是由谁来做、什么时间完成都明明白白。“具体化”是指内容上具体,好操作、可执行;要求上具体,做什么、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一目了然;方式上具体,用什么方式直截了当。
二是形成固定制度。校纪委集体研究制订了“月度清单”工作制度草案,提交党委会研究。校党委讨论通过了这项制度,要求严格按照制度执行。为了更便捷地履职,校党委要求条线工作人员将月度清单于每月的第一天交给校领导,并提醒校领导按期完成月度目标任务。
三是创新监督方式。为使该项制度落地生根,校纪委建议校党委设置由领导班子成员、校纪委成员、条线工作人员组成的专项工作微信群。落实“两个责任”纪实平台工作人员将月度责任清单发送到群里,由条线工作人员协助校领导完成履责信息编写工作,纪实上传平台。在微信群里,大家互相比较、互相提醒、互相监督,形成自我约束的良好氛围,有效推动了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王家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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