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同创共建,和谐发展”的原则,泗阳中等专业学校、泗阳人民法院经充分协商已达成共识,12月19日上午,双方签订了合作协议,建立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共建合作关系。
双方共建合作的具体内容有:双方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创建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协调有关工作,共商创建法制校园活动的有关事宜。法院定期到学校开展法制教育报告会,每学期至少2次;定期派人到学校办公,开展法律咨询工作;定期对学校班主任老师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2次有关法制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利用自身优势发动广大同学通过活动的形式在校园或到社区、街道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活动;学校建立法律咨询室,有专门人员负责该项工作,协助法院人员在学生中做好法律宣传工作。
双方共建工作的开展,必将为切实做好青少年普法教育,增强学生法律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起到很好地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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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泗阳中专徐胜金 录入siyzz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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