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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开放大学强化采购监督 规范采购程序
宿迁开放大学认真做好“三重一大”监督管理工作,学校纪检监察室与上级纪检部门密切配合,创新采购监督举措,严格规范采购程序,采购、使用、监督三责分立,节约大量购置资金。
一是严格执行“用者不买,买者不用”规定。学校成立采购办公室,物品采购坚持“用者不买,买者不用”,形成采购、使用、监督共同参与、三责分立的采购模式。
二是“一分钱”也要监督到位。实践中发现,物品采购不一定数额大才重视,数额小同样也不放松,小额开支也坚持监督到位。纪检监察室在工程监督、物品采购时始终坚持无论采购数额大小,一律按规定程序办理。
三是采购监督全覆盖,不留死角。对于一些诸如水管炸裂、电缆挖断、暴雨冲垮路面等小额零星工程且急需实施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纪检监察人员必须到现场拍照取证存档,并参与工程预算和询价监督,切实履行好事前介入、事中跟踪、事后检查验收等监督职责。
四是坚持采购公示制度。凡采购必公示,每一份政府采购申请,经学校领导签批后,除在全校公示栏公示外,同时送达申请部门进行公示。这样不仅扩大了公示面,也让申请部门教职工了解实情,使学校监督与教职工监督有机统一,使监督更加精细、更准确。
五是实行网上招标,公平公正。除在政府慧采网上直接采购的物品外,其他财政部门“网批”后的采购项目,积极争取上级采购部门组织实施,五万元及以上的采购项目,请上级部门挂网招标。
六是严格监督程序,保证“零差错”。没有程序公正就没有实体公正,学校纪检监察室在监督采购实施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加大程序监督力度,重点监督招标程序是否合规合法,如有疑问,立即叫停。
监督出成效,监督保廉洁。据统计,2015年至2017年第一季度,全校采购项目共节约资金近2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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