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首批“宿迁市职业教育专业学科教科研基地”的通知

时间:2012年09月13日 信息来源:市教育局职社处 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宿教职发〔2012〕8号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职业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教科研工作,加大我市技能教学基地创建力度,充分发挥基地学校在技能教学、教研科研、师资培训、师生竞赛、资料积累、信息收集与传递、课题研究等方面的带动示范作用。经研究,决定认定第一批宿迁市职业教育专业(学科)教科研基地,每批基地任期三年。现将首批基地(2012——2015年)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1.本市三星级以上职业学校均可申报。

2.学校领导高度重视职教科研工作,全力支持关心基地建设。

3.申报专业(学科)师资力量雄厚,专业技能教学有特色,并有组织全市专业(学科)教研活动的经验。(具体要求见附件一)

二、申报办法

1.先由学校向县(区)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市直学校直接向市职社教研室申请),县(区)职社教研室负责推荐,市职社教研室组织人员评审确定。

2.申报专业(学科)基地:语文、数学、外语、德育、计算机、电子电工、机电一体、财经商贸、餐旅服务、纺织服装、建筑装璜、体育艺术、汽修类。

3.各县(区)每专业(学科)限申报1个基地,三星级职业学校至少申报1个基地,四星级职业学校至少申报2个基地。

三、申报时间

2012年9月25日前向市职社教研室推荐候选学校及专业(学科),并上报相关材料(联系人:张联合)。市职社教研室在9月底前组织人员评审,10月中旬认定、挂牌。

附件:

1.宿迁市职业教育专业(学科)教科研基地申报条件和义务

2.宿迁市职业教育专业(学科)教科研基地申报表

一二年九月十二日

 

附件1:

宿迁市职业教育专业(学科)教科研基地

申报条件和义务

1.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学校有该专业(学科)组织能力强、业务过硬的副校级以上领导。

2.专业(学科)在教育教学改革、师生竞赛等方面,在全市有一定影响。

3.能为组内专业(学科)活动提供必要物质条件(包括场地、设备等条件)。

4.能独立承担组织全市专业(学科)教学研讨会。定期为全市专业(学科)教师开公开课、示范课、专题讲座。

5.注意积累、整理专业(学科)资料,收集信息。定期为全市职业教育发布教研信息,交流教学经验,提供教学资料。

6.以课题研究带动教学研究。专业(学科)基地能申报承担市级以上研究课题,切实带领全市教师加强课堂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7.积极承担全市专业技能大赛辅导工作,努力创建省技能教学基地。

注:1.专业(学科)基地工作由市职社教研室每年评估一次,对不能履行义务的基地将取消基地名称。

    2.基地成立后,原宿迁市职业教育教科研中心组随之取消,原中心组成员将根据需要重新加入专业(学科)基地,成为基地核心成员。


附件2:

宿迁市职业教育专业(学科)教科研基地申报表

申报学校名称

申报专业(学科)名称

基地负责人姓名

手机号码

基地的硬件条件

基地活动的安排和打算

学校申报意见

县(区)教育局推荐意见

市教育局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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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市教育局职社处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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