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教职发〔2012〕8号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职业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教科研工作,加大我市技能教学基地创建力度,充分发挥基地学校在技能教学、教研科研、师资培训、师生竞赛、资料积累、信息收集与传递、课题研究等方面的带动示范作用。经研究,决定认定第一批宿迁市职业教育专业(学科)教科研基地,每批基地任期三年。现将首批基地(2012——2015年)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1.本市三星级以上职业学校均可申报。
2.学校领导高度重视职教科研工作,全力支持关心基地建设。
3.申报专业(学科)师资力量雄厚,专业技能教学有特色,并有组织全市专业(学科)教研活动的经验。(具体要求见附件一)
二、申报办法
1.先由学校向县(区)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市直学校直接向市职社教研室申请),县(区)职社教研室负责推荐,市职社教研室组织人员评审确定。
2.申报专业(学科)基地:语文、数学、外语、德育、计算机、电子电工、机电一体、财经商贸、餐旅服务、纺织服装、建筑装璜、体育艺术、汽修类。
3.各县(区)每专业(学科)限申报1个基地,三星级职业学校至少申报1个基地,四星级职业学校至少申报2个基地。
三、申报时间
2012年9月25日前向市职社教研室推荐候选学校及专业(学科),并上报相关材料(联系人:张联合)。市职社教研室在9月底前组织人员评审,10月中旬认定、挂牌。
附件:
1.宿迁市职业教育专业(学科)教科研基地申报条件和义务
2.宿迁市职业教育专业(学科)教科研基地申报表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二日
附件1:
宿迁市职业教育专业(学科)教科研基地
申报条件和义务
1.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学校有该专业(学科)组织能力强、业务过硬的副校级以上领导。
2.专业(学科)在教育教学改革、师生竞赛等方面,在全市有一定影响。
3.能为组内专业(学科)活动提供必要物质条件(包括场地、设备等条件)。
4.能独立承担组织全市专业(学科)教学研讨会。定期为全市专业(学科)教师开公开课、示范课、专题讲座。
5.注意积累、整理专业(学科)资料,收集信息。定期为全市职业教育发布教研信息,交流教学经验,提供教学资料。
6.以课题研究带动教学研究。专业(学科)基地能申报承担市级以上研究课题,切实带领全市教师加强课堂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7.积极承担全市专业技能大赛辅导工作,努力创建省技能教学基地。
注:1.专业(学科)基地工作由市职社教研室每年评估一次,对不能履行义务的基地将取消“基地”名称。
2.基地成立后,原宿迁市职业教育教科研中心组随之取消,原中心组成员将根据需要重新加入专业(学科)基地,成为基地核心成员。
附件2: 宿迁市职业教育专业(学科)教科研基地申报表 申报学校名称 申报专业(学科)名称 基地负责人姓名 手机号码 基地的硬件条件 基地活动的安排和打算 学校申报意见 县(区)教育局推荐意见 市教育局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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