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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工作的函
各县(区)职社科(室),市直职业学校: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工作的函》转发给你们,请你们安排专人,按照要求准确填写,并于3月15日前将填写好的《2013年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备案表》发至sqzjjy@163.com。
市教育局职社处
2013.3.12
附:
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工作的函
各市教育局职社处: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提高职业教育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根据《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苏教职〔2011〕2号)和《江苏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办法(试行)》(苏教职〔2011〕3号),现就做好2013年全省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教育局依照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条件和办法,审查备案全市中等职业教育新设专业。并于
二、请各市各教育局加强五年制高职新设专业的管理与指导,于3月15日前,统一向省教育厅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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